背景墙外观专利案
作者:方东 更新时间 : 2022-12-26 浏览量:382
原告王某于2014年07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“电视背景墙(5)”的外观设计专利,专利号为ZL201430236600.9。
佛山市顺德区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(已解散)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许诺销售、销售其制造的被控侵权产品,应当承担外观专利侵权责任。后该公司未经注销被注销,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,我方根据原告委托进行诉前取证/法律分析,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本案经过公开审理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及合理支出、部分诉讼费用。
本案作为代理律师,成功从法律上解决了注销企业专利侵权责任的追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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